陈宝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1990年以黑龙江省绥化地区第一名的成绩考取律师资格。1991年调入黑龙江省兰西县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任兰西县律师事务所主任、县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委员、县政府首席常年法律顾问、黑龙江省第四届律师协会理事、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01年来淄博,转入山东元亮律师事务所执业。2003年合伙创办山东恒越律师事务所。2010年创办山东慧泉律师事务所。现兼任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常务理事。 陈宝瑞先生以“创品牌强所,开百年老店”为奋斗目标,愿与志趣相投之士一道,切磋砥砺,合而不争,效法水的精神、精心培育“慧泉”文化。“用心工作,铸造精品”,努力打造“慧泉”品牌。不断为社会奉献更加完美的服务。为律师业培养新人、锻造队伍,努力树起一面旗帜。为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荣誉:荣立省、地三等功两次。多篇论文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其中《论合同各阶段当事人的主要义务》获东三省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