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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泉律师事务所 - 法治探索 - 其他类探索 - 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些事儿
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些事儿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签订的。劳动者在工作中会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不愉快的问题,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一一讲解。

首先,我们先谈一下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解除适用于所有种类的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条件,没有期限上的要求。协议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我们讲一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3个方面,分别是:

1 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因为劳动者的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1)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4)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并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情形。

6)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劳动者的原因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 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转岗仍不能胜任工作。

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且不能与劳动者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

  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的工资。

3 用人单位裁员,有下面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裁员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再次,讲一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4个方面:

1 提前30天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论任何种类的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提前3天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提前3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

以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4 劳动者无需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的下列原因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通知用人单位。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最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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