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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泉律师事务所 - 法治探索 - 公司事务类 - 如何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如何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作者:陈宝瑞

序言

法律与企业。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几乎所有的法律似乎都与企业有关。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一环节都有相关法律约束。企业家也必须要认识到,法律是一种管理资源,应当充分用运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企业的所有风险最终往往也是以法律风险的形式呈现。法律风险防范就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管理与法律实务已经开始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现代企业管理早已抛弃了仅仅使用法律来应对诉讼的陈旧理念,从日常的合同签订、融资上市,到微观的劳动人事、工商税务,再到宏观的产品开发,公司发展战略定位等都涉及到各种法律实务问题。
  不管您是市场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人事部经理、研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行政部经理还是企业董事长,企业每个决策者的每个决策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管理者应该从消防员抢险队的角色转换为预防员,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防控法律风险才是管理者真正的职能。

一、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意义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个系统工程,它是一张严密的法律风险防范网,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全局性、整体性的系统防范,以达到公司依法运行、规范运作的境界。首先,从公司出生开始到公司死亡终止,整个过程都对公司企业进行全程的法律风险防范,做到全程监控、时时监控;其次,构建公司项目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化解的系统风险防范机制,做到事事监控;再者,对公司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系统地进行识别、规避、控制和化解,做到事事防范;同时,在人员方面,不仅公司高层要对法律风险防范有足够的重视和起到示范作用,还需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法律风险防控教育,做到人人防范;并且,在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过程中,必然对整个公司的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持续完善和优化,也就是说,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本身就是对企业的整个运行进行了一次次规范整顿,必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减少企业隐患,特别是减少企业的违法性因素,最终达到更规范的境界。

   二、如何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现代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强调前瞻性,强调防患于未然,重视法律风险防御能力的提高。

它要求企业对法律风险环境进行系统地评估,要求对各种法律风险制定预防性措施和突发事件管理预案,要求制定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尽一切努力预防法律风险,减少法律风险,预防诉讼,减少诉讼,以切实减少企业的损失。构建系统性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实现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的目的。

1、正确处理发展和风险的关系。

法律风险控制的最终目标并不是单纯地追求所有法律风险的最小化。现代企业是一个风险的集合体。对于企业来讲,风险与收益往往是相互矛盾的,高收益必然带来高风险,风险承受度与预期利益之间的矛盾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经常需要解决的问题。对风险的过度控制将带来商业机会的丧失和管理成本的增加,企业需要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在法律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风险程度和风险控制成本最小化。

2、以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为手段,构建日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应当建立适合企业实际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使其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

首先要搭建包括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案件纠纷管理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印鉴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各项适应企业实际的法律管理制度。实施包括编制风险管理岗位手册,宣传包括企业风险管理及控制的政策在内的各方面法律风险控制举措,使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在制度上得到充分保障,并形成能够推动制度正常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把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纳入法律化轨道,增强企业法律风险控制能力。

其次要不断拓展法律管理思路,开拓法律工作模式,创新理念,使法律工作从传统的事务性工作转变为管理性与操作性并重的工作主旨。强化事前预警意识和防范措施,从研究和发现法律风险的成因入手,尽早识别和消除风险根源,提前对风险进行预防,杜绝简单的事后补救,建立并完善法律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构建风险分析评估、风险控制管理、分析监控更新等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流程,提高法律风险管理的执行效率。

比如在构建合同管理体系时,首先,应当全面梳理企业的合同风险。从客户分类、业务分类、交易模式分类出发,综合考虑产业链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对企业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从哪一角度出发更适合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分类管理。第二,建构合同模板。在对企业不同类型的合同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建立合同模板。第三,建立合同操作指引及风险提示。对合同模板的具体操作和操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一步作出详细规范。第四,实行合同流程管理。包括:签订前管理、签约管理、履行管理、凭证管理、预警管理、评审管理等。第五,对员工进行合同培训。经过这些工作,才会逐渐形成一个比较完整规范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此外,在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各项制度和流程的过程中,也要强调精细化的法律管理手段,形成企业内部上下协调统一、灵活高效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发挥法律管理对风险控制机制的监督保障作用。

   3、以建立依法决策机制为重点,对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

   企业应该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前进行合法性和法律可行性研究,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使企业法律顾问和相关法律专业人员参与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和经营决策全过程,保证企业重大举措的风险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来源于经常性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仅要对重点项目进行风险防范,还要从整体上控制法律风险,从关键环节入手,点面结合、全程监控,将企业对外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使法律风险控制在更广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4、以搭建法律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桥梁,保持顺畅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

企业的法律管理要从传统的事务性工作脱离出来,实现跨越式发展,就需要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企业可以依托电子化系统,对现有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搭建统一的法律风险信息和知识管理平台,构筑一道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企业一方面可以通过广泛、便利、快捷的信息传递与更新,实现法律风险的信息化管理;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信息化处理方法进行对风险的调查和分析,落实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从而提高整体风险控制效率和效果。

5、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有效地防范企业、企业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是构建现代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中之重。

中国的刑罚是世界上最严厉的,涉及死刑的罪名有70多个。一旦富豪、企业高管被刑事追究,常常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自由被剥夺、财产被没收,相关的任职资格被彻底剥夺掉,企业还会因此而破产、倒闭。可以说,刑事风险是最恐怖的风险。但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富豪、企业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意识非常淡薄,根本没有意识到律师的作用,即使聘请律师,也是“赶时髦”,聘请一些经济法的律师,聘请一些没有出庭经验的律师,根本起不到防范刑事风险的作用。在这点,中国的富豪们,企业和企业高管,也应当向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学习,聘请一些庭辩经验丰富、以刑事辩护见长的律师,为自己切切实实地防范刑事风险,远离这人世间最恐怖的风险。

常见的刑事犯罪风险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贿赂、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危险物品肇事、消防责任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虚假注册资本、抽逃出资、欺诈发型股票债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偷税等。

近几年,富豪“落马”事件接连不断,纷纷上演。胡润榜被称为“杀猪榜”,众多富豪纷纷“见光死”。也许又是一个中国特色吧,中国富豪遭受“牢狱之灾”的比例非常高,世界罕见。对众多富豪而言,刑事风险已经成为实实在在的、紧迫的现实危险。

案例:牟其中(信用证诈骗);黄光裕(行贿罪、内幕交易罪);张海(健力宝,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获刑10年)等。

   总之,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个非常庞杂、艰苦的系统工程。应把法律风险防范寓于公司各项工作中去。良性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将对企业盈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不断提高企业内部运营效率、保护和提升企业的声誉和整体形象。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可以有效保障企业在危机面前化险为夷,从而真正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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