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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泉律师事务所 - 法治探索 - 司法程序类 - 消费者维权渠道选择
消费者维权渠道选择
 

作为一名消费者,当你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你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一、与经营者协商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请求调解

 中国消费者协会正致力于扩宽消费者维权途径,打造12315多渠道维权平台。目前,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等形式进行。

1、12315电话平台。从工商总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商和市场监管所五级纵向贯通、横向联接的12315体系,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渠道。

2、12315互联网平台。总局正在加快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收、网上调解、网上跟踪督办,推动跨区域、跨境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

3、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通过信函向12315中心申诉,或直接到12315中心进行申诉、举报、咨询或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三、行政申诉

1、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直接到基层工商所申诉、举报、咨询。

2、消费者可以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

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提请仲裁  

如消费者与经营者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提起民事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以上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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