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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泉律师事务所 - 法治探索 - 婚姻家事类 - 如何继承?
如何继承?
 

什么是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可继承的遗产有哪些?继承从何时开始?继承方式有哪几种?继承人按什么顺序继承遗产?

 

问:什么是遗产?

答: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注意以下几点:

(一)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准确的时间界限是“死亡时”,死亡前不成为遗产。

(二)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非法财产不属遗产。

(三)遗产是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如租借、承包的财产不属于遗产。

(四)遗产包括财产和财产权利。房屋、文物是财产,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也包括在内。

 

问:被继承人死亡后,可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范围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问:继承从何时开始?

答: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的死亡未经证实,或者失踪的被继承人未经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则不能视为继承已经开始。由于继承是以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为开始时间的,因此,如果被继承人是自然死亡,那么其自然死亡的时间(一般以医院死亡诊断书或户口簿上的死亡登记为准),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如果被继承人系宣告死亡,那么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

 

问: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答: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此外,还有遗赠扶养协议。公民死后,如果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财产继承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

(一)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者遗嘱全部无效;

(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赠受领人放弃受领;

(三)遗嘱继承人、遗赠受领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四)遗嘱未加处分的遗产;

(五)遗嘱部分无效,无效部分所涉及遗产。

 

问:继承人按什么顺序继承遗产?

答: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婚姻法还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外延进行了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顺序,就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先后次序,就是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中,按照血缘和婚姻关系的亲疏,以及经济生活中相互依赖程度划出继承的不同顺序。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即第一顺序继承和第二顺序继承。以血缘关系最近的同一亲等的人即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序;血缘关系较第一顺序稍远的同一亲等的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管有多少,应同时继承,不再有先后次序之分。

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这两种情况,不论发生哪一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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